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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综述
    日期:2018-08-09    字体:【大】【中】【小】

新时代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综述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我国能源革命进入加速期。党的十九大再次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指明了方向和任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陈进行在第十三届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新时期的能源发展,火电将继续发挥“保供、托底、让路”三大作用,火电要让位于新能源优先发电。

新时代的能源革命将迈向纵深发展,能源转型力度和速度将进一步提升,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将是在优化利用存量化石能源项目、确保实现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激励使清洁低碳能源成为我国能源供应增量的主要来源,即深入推进以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为核心的能源转型,通过逐步替代,最终实现能源供应主体的彻底转变,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必面临更多新需求和更强新动力,而新时代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必然是产业发展的风向标。

一、我国可再生能源主要政策发展历程

2005年可再生能源立法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规范,逐渐充实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目前来看,政策制定主要分了三个阶段。

1、立法扶持阶段(20052014)

2005年,我国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这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专门法律、基干法律,标志着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可再生能源的相关发展模式,并规定电网公司有义务全额收购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为实施《可再生能源法》,20062014年,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规范。2006年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类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高于传统火电电价),同时规定了这部分额外费用需要在全国根据各省发电量按比例分摊;“十一五”后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完善风电、光伏上网电价的措施,2009年发布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全国风电资源按风力强度等分为四级,确定不同的标杆电价,明确投资收益,鼓励投资者优先投资优质资源地区,显著推动了新能源发展进程;“十二五”期间,针对光伏发电,先后颁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不断调整光伏标杆电价,并确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

2、助力消纳阶段(2015-2016年)

20153月,随着“电改9号文”的颁布,我国新一轮的电改开始,一系列关于电改的配套文件相继出台,其中《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与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新能源消纳困难问题关系密切;2015年我国华北、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现象,为了解决弃风限电问题,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暂行)》,首次提出在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初步的试点区域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2016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明确电网企业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当月,又下发《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3、引导消费阶段(2016-

“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旨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争取可再生能源商品化比重在一次能源消费中达到11%2016年国家能源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全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的要求,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20171月《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合法及自愿认购交易机制的通知》,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体系,明确了“绿证”的核发认购规则,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有效利用。2017年和2018年,国家能源局分别发布《关于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和《关于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该预警机制的出台,对于指导风电投资、抑制非线性投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与政策导向

1、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总体南移倾向明显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都明确要求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将中东部和南方地区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提高低风速风电机组技术和微观选址水平,并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

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5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亿千瓦、分别同比增长10.5%68.7%。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但2017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规模全面放缓,新增并网容量1503万千瓦,低于2016427万千瓦、低于20151794万千瓦。风电建设总体南移倾向明显,三北地区风电建设全面放缓,华北地区的山东、华中区域的河南、西北区域的陕西成为风电增长的主要省份。

2、弃风弃光有所缓解,形势依旧严峻

2017年,我国弃风、弃光、弃水问题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抓紧解决机制和技术问题,优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状况。201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2017年,我国风电弃风现象得到大幅度好转,全年弃水电量515亿千瓦时,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伴随着我国风电建设南移,弃风现象有南下趋势。2017年,我国三北地区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有着明显提升,但是河南、江西、安徽和浙江,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81小时、119小时、103小时、154小时。

3、补贴缺口达千亿,平价上网已成定局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截至2017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达到1000亿元,如果维持现有政策,预期“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可能达到2000亿元。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发电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2017年,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公布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通知》,示范项目的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所发电量不发绿色电力证书,在本地电网范围内消纳,目前风电平价上网试点主要集中在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三北地区,2018年,风电平价上网试点或将扩展到其他区域为风电平价上网探索经验模式。

根据2017118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发展目标。《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降低20181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随着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稳步实施,未来风电、光伏上网标杆电价下调,逐步实现风电、光伏平价上网已经成为定局。

4、市场交易试水,双手联动效应呈现

2017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为促进风电大规模消纳,奠定了基础。

2017年,甘肃通过跨省区现货交易消纳的新能源电量为28.19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27.75%,弃风弃光电量同比减少19.26%,占新能源增发电量比例高达50%2017年,冀北电力交易中心试水风电直接交易,为张家口风电消纳打开新通道,从而直接拉动该地区风电设备利用率。2018年,河北省又制定了《京津冀一体化可再生能源消纳实施方案》,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原则,完善清洁能源利用机制。2018年,我国风电消纳政策将进一步推进,特别是电力现货交易、跨省、跨区交易的展开,三北地区风电弃风难题将会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未来政策展望

国家确立了推进能源革命的总体战略框架,把推动新能源和新型绿色产业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社会,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总基调,按照“两个15年”的总体部署,到2035年,我国能源需求的增量全部可由清洁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增量替代阶段。

1、强制配额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了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其中包含了2018年的配额指标以及2020年的预期指标,对比2020年和2018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目标,黑龙江、江西、河南、青海及湖南5省市消纳要求提升显著,配额比例针对性的提升,将有效推动风光电力消纳,促进跨区域电力调度。同时,预计配额制实施后,能够有效促进地方政府开发新能源的积极性,特别是部分限制新能源发展的省份可能会出现政策转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出台,将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对加快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及能源系统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起到积极作用。

2、技术创新助力能源技术革命

近年来,能源科技创新正迎来最好的机遇期。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明确重点攻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并网和大规模外送技术、多能源互补综合利用、分布式供能、智能配电网与微电网等技术,在储能技术上实现突破等。2017年为鼓励并明确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分散式项目不占用风电建设年度指导规模,并对分散式风电做出了更加严格的定义及技术要求,确保分散式风电消纳;从2016年到20176月底,我国新增在建和投运的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5GW,是2000-2015年累计装机规模的9.6倍。2017年《关于促进储能产业与技术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指导意见是我国大规模储能技术及应用发展的首个指导性政策,给储能在近十年的发展制定了清晰明确的目标。新技术运用和新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为新能源企业加快推动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步伐提供了多元化、多领域的发展机遇和技术支撑。

3、市场机制完善催生多元开发模式

2017年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有望打破分布式发电“隔墙售电”壁垒,显著提升分布式电源的抗风险能力和收益能力,进一步有力推动各类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新能源开发模式将进一步拓展。

20183月,国家陆续发布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指导意见》。其中《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支持依据其可再生能源供电范围、电力负荷等情况划分配电区域”,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的供电范围对于区域划分具有重要意义;《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能够接入配电网的分布式发电则包括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且不受电压等级限制,以及多种能源互补发电,分布式储能设施、新能源微电网等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指导意见》,明确我国将加快推进电源侧调节能力提升,推进各类灵活调节电源建设,积极支持太阳能热发电,推动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应用;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发展及应用,特别是在调峰调频需求较大、弃风弃光突出的地区,结合电力系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度。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在完善市场机制的同时,也为未来新能源的多元开发模式提供了参考依据,促使新能源开发建设将由低附加值开发向高附加值开发模式转变。

(大唐新能源研究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