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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日期:2022-05-25    字体:【大】【中】【小】

  5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储能的发展目标与发展思路:有序推进规划内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建设罗田平坦原、通山大幕山等5个以上抽水蓄能电站,利用现有梯级水电站规划布局一批抽水蓄能电站。推进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一批集中式储能电站,引导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储能设施。
  另外,“规划”还提出“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和激励电力用户挖掘调峰资源,形成最高负荷5%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有序用电可调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20%以上。
  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方面,“规划”指出:持续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立以日前电能量市场和实时平衡市场为主的全电量集中优化的现货交易机制,建立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
  在重点工程方面,结合新能源方面的相关工程,提出了储能的重点工程,例如:
  新能源倍增工程:光伏+储能
  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现役火电和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火电项目,适度配置储能设施;布局建设一批风光水储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在武汉、襄阳、宜昌等重点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工业园区、居民区,依托光伏发电、微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等开展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
  能源储备调峰工程:按照需求侧有序用电最大负荷20%左右和发电侧最大发电负荷10%左右的目标,加强电力调峰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力市场各类主体主动参与系统调峰。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